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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保供应稳物价促稳定

信息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03-09

1月22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秉持不负人民的决心和舍我其谁的信念,奋战在疫情防控前线,全力保障供应、稳控物价、促进稳定,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

一、全力保障供应

一是广调货源保供。积极动员、督促企业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发挥企业家的带头作用,想方设法加强产销衔接,广开货源渠道,确保疫情期间全市的正常供给,全市实行全封闭升级管理后,已稳固建立了18家配送企业、116个配送点,积极指导企业设立“生活物资代购套餐包”,在保障“蔬菜包”、“粮油包”、“猪肉包”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的情况下,指导配送企业创设“水果包”、“蛋品包”、“豆品包”等特色套餐包供居民选择,满足了群众个性化需求,保障群众足不出户买到心仪的生活物资。同时,加强供货环节监管,对具有集中供应配送资格的116家配送点及上游供货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防疫用品、疫情相关商品、配套供应蔬菜质量和价格等,未取得供应资格的超市、药店、市场一律关停。

二是加强配送监管。每日派遣执法人员深入10家配送企业的15家配送门店,对各蔬菜包装点,重点加强对菜包质量、数量和价格监管,随机对已包菜包拆包抽查,查看是否按规定标价打码,是否给足数量、金额,有无损坏的菜品进包装。每天监督各配送点保质、保量完成主城区33个社区8000至1万份蔬菜配送任务。同时要求每家蔬菜集中配送企业在每份蔬菜包在附上对蔬菜价格和质量《承诺书》。

三是维护药械供应。主城区所有小区、楼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居民生活急需药品(除感冒、退热、止咳类药品外)实行代购配送服务。同时,主城区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仅保留两至三家药店,其余药店全部关停,且药店只向戴红袖章的社区代购人员出售药品。目前,主城区148家药店,已关停127家,保留21家,暂未发现相关违规问题。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收集全市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

四是协调烟草供应为满足疫情期间广大市民卷烟消费需求,稳定卷烟市场秩序,与市烟草公司沟通协调,从 3月4日开始,对市民生保障28个供应点开始采集订单,将生成的订单上报武汉市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根据订单将所有卷烟配齐,市烟草公司将到武汉市公司将卷烟运回并当天送达各供应点。

二、着力稳控物价

一是实行价格监控。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零售药店等重点经营单位加强价格监控,重点对蔬菜、粮油、猪肉、口罩、84消毒剂、酒精等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加强价格动态监测,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着重核对进销价格,对不合理行为进行告诫约谈、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实行“日检查报告”制度,组成6个价格检查专班,全天候巡回检查经营者明码标价落实情况、重点涉疫防护用品和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标签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责令改正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136个。

二是实施告诫约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居民生活必需品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8家大型商超、5家药品批发商、3家液化气经营企业进行了告诫约谈。如:2月19日,市局价监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武商量贩店猪肉价格突破40元/斤,经对其负责人提出口头告诫,2月20日,武商量贩鄂州公司负责人刘总,带领湖北喜来汇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大丰牧业有限公司两个肉食经销商来到我局听取指导意见,我局通过充分沟通,提出了猪肉价格指导意见。现武商量贩各店均严格执行指导意见,全市猪肉价格也迅速回落。又如:2月27日,我局收到市防疫督察组关于城区液化气价格上涨25%,达到125元/15公斤的反映。我局执法人员于当天进驻城区三家供气企业,查明涨价原因是配送人员擅自提价,并于次日集中约谈城区3家燃气公司负责人,并明确要求各燃气公司必须加强配送人员管理,考虑到液化气进价、交通费用、人员费用上涨因素,在保证15公斤质量的前提下,城区供应最高售价不得突破110元每瓶。三家供气公司均对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与配送人员签订了承诺书,现城区液化气价格降至110元每瓶。

三是发布消费警示。结合疫情防控出现的阶段性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理性消费、正确维权。针对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出现波动,给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造成影响问题,我局及时发布《关于禁止哄抬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的警示》,督促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药店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针对我市主城区实行封闭管理的现状,结合对蔬菜、药品等居民日用必需品实行代购配送服务的要求,我局与市消委联合制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代购配送环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告》,要求做到“四个确保一个严查”(确保配送商品质量安全、确保配送商品价格合理、确保商品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针对疫情期间市民居家不出门,微信团购纠纷较多的问题,我局与市消委联合制发《微信购物要 “四看”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微信团购要看否有营业执照、商品是否合格、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在购买商品时要合理选择、健康消费。

四是严格执法办案。截至目前,疫情防控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38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者8621个次、农贸市场1130个次、野生动物经营场所390个次、监管电商平台(网站)1062个次,发现各类涉嫌违法问题18个。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全市共查办违法案件9件(其中价格违法案件8件,假冒伪劣防疫产品案件1件)。如:针对洋澜湖一号小区居民投诉卫斌生鲜武昌大道店出售的蔬菜包菜品质量问题,我局在两天内查明当事人自2月24日至29日期间,将霉烂变质蔬菜销售给居民的违法事实,结合当事人前期伪造进货凭证,哄抬物价的违法事实,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又如:处罚防疫期间乱涨价的吴都医药有限公司35万元、惠和安堂大药房总店5万元。

三、促进安全稳定

一是保障农贸市场交易安全。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畜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经营者规范使用和保存“一票通”,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严格落实我市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配合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

二是保障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防疫期间,全市仅10余家餐饮单位正常营业,为保证医务人员、“四类人员”、特殊行业人员用餐安全,坚持每天对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密切关注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情形,从控制原料来源、加强员工管理、防止人员聚集、严格消毒管理等方面保障食品安全。

三是保障肉类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猪肉配送点蟠龙市场、润康公司、丰收业等供应企业的监督检查,经常性抽查主城区社区代购情况,检查武商,中百等定点超市的猪肉进货渠道,查验“两票两章”,确保了市场供应的猪肉均是从蟠龙市场和润康公司等正规定点单位进货。目前

猪肉目标调控价格为全国36个大中城市今年同期平均价格(精瘦肉33元/斤、排骨36元/斤)。

四是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法禁止农贸市场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餐饮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主动配合林业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每日巡查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野生动物养殖场,均未发现有关违法行为。

五加强舆情处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加强舆情监测,针对消费者关切,及时解惑,正确引导。提醒市民居家微信购物注意消费安全,遇有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防疫期间,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324件,其中投诉423件,举报165件,咨询1736件;投诉举报办结487件,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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