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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学期复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信息来源:无 日期:2020-05-21

为贯彻省、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复学工作部署,维护校园及其周边良好秩序,鄂州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春季学期复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一、强化校内安全隐患排查

(一)保障复学师生食品安全。一是联合市教育局督促督促全市学校、幼儿园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学校开展食堂自查自纠1205户,查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2户,完成整改2户。二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查学校食堂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重要内容、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并签订责任书;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查是否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查是否严把进货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审验供货商资质,严禁采购野生动物,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五一期间,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应急管理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2020年春季第一批高三年级开学复课评估验收工作。开展餐用具快速清洁消毒检查共360余批次,检查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148家,督促8所幼儿园按照标准要求整改到位。三是落实食品原料查收验货制度,加强对米面油、肉类和水产品采购管理,保证购进原辅料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检查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形状、材质、颜色、标识等明显区分加工制作或接触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分类、定位管理,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烧熟煮透食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符合要求。四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4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指南培训,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分时段取餐、进餐,食堂就餐学生统一朝向单人单座并加大就餐者之间距离,或到教室就餐,避免聚集。 五是推进“明厨亮灶”建设 ,目前,我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370家,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361家,已达到100%明厨亮灶率。六是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园长主体责任,实行陪餐制。

(二)保障校园特种设备安全。根据省局监管平台查阅信息,我市学校、幼儿园仅有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鄂州职业大学、市三中),在用特种设备电梯。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日常维保是否到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应急救援体系是否落实等,检查发现市三中1台在用客梯完成检验后未张贴最新的检验合格标志,已现场责令完成整改。同时,向学校宣传讲解《特种设备安全法》《湖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督促学校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一)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一是重点加强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查,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全面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对配送食品的上游食品经营户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主动向食品经营者提供许可证书和销售票据。三是加强对食品保质期、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傍名牌”食品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杜绝“三无”食品销售,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35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

(二)整治校园周边违法广告问题。我市共有高校(含中专)共有8家。其中葛店开发区3家,华容区2家(一个校区,挂了2个学校的牌子),临空经济区2家,鄂城区1家,清理高校周边各类“校园贷”“套路贷”“求职贷”“培训贷”以及涉兼职类诈骗非法小广告,暂未发现广告内容涉嫌诈骗(户外广告设置由市城管委负责)。中小学及幼儿园暂未开学,暂无此类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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