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3-02399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年02月23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23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就 鄂州市电梯应急救援电话标识牌 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市电梯应急救援电话标识牌
(二)项目预算:不超过10万元
(三)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四)类别:货物类
二、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允许联合体统一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询价文件获得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09:00时 ~ 12:00时 、下午 15:00时 ~ 17:30时) ;
(二)地点: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询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询价文件送达地点: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6办公室
(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上午10时前(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供应商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标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参加询价单位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格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二)时间:2023年3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地 址: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
(三)联 系 人:李波
(四)电 话:027- 60670232
八、信息发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963333标识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采购1万个专线号码标识牌,张贴于每部电梯内醒目位置。该专线号码标识牌,主要包含应急电话的提示和电梯编号(每台电梯的唯一识别代码)。乘客被困电梯后,只要拨打专线电话,报告电梯编号,即可在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信息系统中快速找到电梯的使用单位、详细地址、所属维保单位等相关信息,方便乘客以最便捷快速方式发出求救信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印刷品名称 |
尺寸(mm) |
单位 |
数量 |
样式 |
样品 |
1 |
鄂州市电梯应急救援电话标识牌 |
158×200×4 |
个 |
10000 |
见附图 |
提交样品,制作标准按文件要求 |
二、技术需求
(一)质量标准
《平版印刷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CY/T 5-1999
(二)样式材质要求
注:图中颜色仅用于清晰描述标牌功能样式,其中红色面为印刷面,绿色部分为透明,蓝色部分为背板(B模块)。
材料要求:A、B部件均为透明亚克力材料。
透明度:透明率不低于98%
结构及工艺制作:(1)A部件宽158*高200,总厚度4mm,为一个整体。上半部分留槽,槽两侧各留为3.5mm边框,凹槽为宽151*高100*深2.5mm,放置“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内芯纸,凹槽上方留半母指形抽拉;图示中,红色面采用AAA级环保荧光(夜光)材质防伪技术印刷,标牌上有6位数编号(一牌一号,数据不连续)及对应二维码图形(一牌一图),同一标牌的6位编号与二维码必须一一对应,不得错位;(所有尺寸公差不高于±0.5mm)
(2)整块标识牌全部采用抛光技术,两个部分粘贴后背面应平整。
(3)整块标识牌的背面加强力环保双面胶。
附图:鄂州市电梯应急救援电话标识牌
(三)印刷排版及成品质量要求
1、标牌2个部件用模具制作,不得多层粘贴成形。两部件组合后整体应光滑平整,插入检验合格标志后无可见的接缝。
2、印刷品应清晰醒目、色泽均匀,不应有泛色。两种及两种以上颜色套印的标识牌,色彩间边缘应整齐、清晰,两色相接处不应有间隙。根据产品需要对表面可进行消光处理,制成无光或哑光。
3、印刷成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委托排版印刷事项中的印刷相关要求,印制品尺寸、质量与要求一致,
(2)采用优质油墨、非再生PS版。内文墨色均匀一致,网点清晰,无重影;插图、彩图色彩协调明亮,着色均匀,套印准确,无重影。
(3)二维码图形印刷要清晰,常用手机扫描设备和APP应能有效快捷识别。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
报价须包含标的物清单中所有标的物及培训、编码和所有辅料、运杂、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维护、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二)交货地点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内,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50号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特设科027-60670270。
(三)交货期
设计定稿,样品确认合格后首批成品(1000块)25个工作日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总数10000块交货期不得超过45天。标识牌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编号顺序(编号不连续)交货。标识牌凹槽开口处应有保护措施,防止变形。
(四)质保期
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志牌设置安装期间或1年保质期内如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项问题,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服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按标识牌制作要求制作样品,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始批量制作。
2)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控制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解决。
3) 若出现印刷装订错误,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10日内调换。
4) 成交供应商应完好保存采购人的最终电子版文件不少于18个月,到期后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再行处理。
5) 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印制内容的全部电子文件或部分电子文件以及相应的印刷品(含复印件),若违反此规定,成交供应商应按20000元/例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六)验收
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按批次进行验收。每次验收,双方共同核对交货清单,清点货品,并按照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对该批次1%的货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数量超过3%的同批次标识牌将作退货返工处理。所有货品全部交货完毕后,双方共同清点交货清单,并出具验收意见书。
(七)付款
签订合同且样品制作合格之后15个工作日内付到总金额的40%,交付到7000套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金额70%,按期交付到1万套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金额的97%,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产品质量问题支付到到总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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