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经我局杨叶所执法人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鄂州鲜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简称:鲜兴市场)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96U2L1J,核准日期2018年12月10日,有自然人股东10人,住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农工商总公司1号,经营场所为租赁。该市场占地7803㎡,属于工业用地,现有摊位100多个,从业人员100余人,设备产权属其所有,土地所有权属湖北江南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经杨叶所向花湖开发区以及市场开办者了解,该市场正在向政府及相关部门申报规划审批相关文件及证书。依据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该市场未取得规划审批相关文件,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
现场检查发现,该市场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食品安全检测相关制度。市场内实行了“一票通”管理,建立了农残快检室及相关快检设备和台账,并将每个品种批次的检测结果公示于快检公示栏。未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