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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项目代号N1)过了复审期限没有申请复审,证件还能用吗?该怎么办?

来源: 来电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5日
电人:李先生 来电时间:2026年6月5日
主要诉求: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项目代号N1)过了复审期限没有申请复审,证件还能用吗?该怎么办?
答复时间:2026年6月5日 答复意见:您好,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有关规定: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持证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二、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失效,不得继续从事相应作业。证件失效后需要继续从事该项作业的,应当重新申请考试(需核实:具体以发证机关执行口径为准)。
三、无证驾驶叉车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使用单位安排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请您在取得有效证书前暂停相关作业。
感谢您对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单位: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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