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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防止疫情蔓延维护市场秩序稳定(2020年1月22日)

信息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01-23

    市局机关:一是1月22日,市局局长喻志斌、副局长方小平分别带队深入农贸市场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做好市场卫生消毒、动物防疫索票索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9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1家,市场内禽类经营者138人次,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经营行为二是联合省药品监管局鄂州分局、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就新型疫情防治进驻5家药品批发经营连锁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对口罩、防疫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医疗机构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对医用口罩、防护服、诊断试剂、抗病毒药品的仓储情况重点检查,并抽查了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文号及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已督查检查市直医院4家,药械零售企业6家,除防护口罩供应不足外,其余药品医疗器械供应有序;四是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00余家,并发放了《湖北省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鄂城区:截至1月22日,共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6个次,检查农贸市场禽类销售者68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7户次、发放宣传资料5300余份,对南塔集贸市场周边和泽林市场2户经营店销售活禽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活禽销售行为,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成立了以局长王标同志为组长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各股室、各所负责人专题会议,研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工作。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将防控工作定人定岗,落实到位。

    华容区:截至1月22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0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个,当场责令3家活禽宰杀单位立即整改,并对市场周边销售活禽的农村散养禽类人员进行了劝离;检查药店33家,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2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家。一是对恒大酒店、石竹养老院、高速服务区、鄂商平价超市等餐饮单位采购畜禽类检查,检查台账、索票索证等情况;二是对全区33家药店口罩购销情况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囤货居奇、私自涨价、哄抬物价的现象;三是对全区3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

    梁子湖区:1月22日,出动检查执法6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20余户次,商超和集贸市场12个次,关停6家活禽经营户,劝离活禽经营群众12人,检查医院、诊所和药店80余家次,收到投诉举报5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置,暂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全区市场秩序稳定有序。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春节期间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和市场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农贸市场、冻库、餐饮单位、大型商超、市场价格和医疗器械作为重点,严禁活禽和野生动物销售,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和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全区价格市场稳定,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市场安全事故。

    临空经济区:截至1月22日,已检查药店12家,要求控制口罩等物品价格上涨;检查集贸市场6个,对碧石市场1户宰杀活禽经营户进行劝阻,并通报碧石政府。一是迅速成立临空经济区分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所所长成员,并明确一名人员为专职联络员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细致布置好疫情防控工作。分局将机关人员分成三个工作小队,3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3个所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成立2个应急小组,局长为指挥长,2个局长为小组长应对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三是工作人员到所后,深入到药店、集贸市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做好宣传工作。

    葛店开发区:截至1月22日,共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家、禽类销售者56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32家、超市4家、餐饮服务单位58户次,未发现相关问题。一是明确专人分片负责深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各大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温馨提示”防控宣传教育,动员社会群众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二是发放84、戊二醛等消毒液,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消毒制度定期消毒,做好环境卫生;三是对辖区6个农贸市场明确专人定点负责,严格落实辖区农贸市场严禁宰杀活禽政策;督促市场开办企业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四是督促辖区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五是加强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温度计、口罩等防疫产品的制假售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恶意囤积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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