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气瓶充装许可评审(换证)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9-11-13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现对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报告的企业及评审结果进行如下公示: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王素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0691922XN。于2019年9月10日向我局提交气瓶充装许可评审(换证)申请并于同日获得受理。经湖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研究院鉴定评审(整改后),认定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该申请许可条件的要求。鉴定评审日期: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7月9日,整改确认日期:2019年11月8日。
如对上述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于公示后5日内向我局举报投诉,来访来信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二楼办公室,投诉电话:0711-3876579。
特此公示!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