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2-02706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12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2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重大执法决定种类 |
行政 处罚 类 |
1、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没金额达到5万元的案件; 2、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 3、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案件承办机构与审核机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5、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减轻处罚幅度超过告知50%以上的案件; 6、申请第二次延期的案件; 7、局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案件。 |
行政 许可 类 |
1、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的许可决定; 2、经过听证作出的许可决定; 3、撤回或者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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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类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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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内容 |
1.提交审核材料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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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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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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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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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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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执法文书是否齐备、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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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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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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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1.属于本部门权限范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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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越本部门权限范围或者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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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者不应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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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自由裁量不当的,提出变更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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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法定程序的,提出纠正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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