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措施及主要成效(黑体标注部分为亮点成效)
(一)在深化改革激活力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由19个拓展至40个,线上累计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2043张。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变成“立等可取”,改革事项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表彰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信用承诺助力市场主体准营即入改革典型案例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信用承诺优秀案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实现“一键发照”。积极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经营主体除名制”改革试点在全省率先落地见效,已有15家“失联”“僵尸”企业公示期满予以除名;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智慧提升改革试点,在全省率先建成2家标准化农村集体聚餐“共享厨房”,全省率先出台《“共享厨房”建设指南》《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得到省局和市政府充分肯定,市政府在临空经济区召开全市现场会;在葛店经开区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出台全省首个《企业商业秘密管理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已申报立项,16家企业创建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在全市开展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改革,全省首创,成立省域第一个公平竞争委员会;全省领先,推动部门“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实现“自我审查”向“统一审查”转变。
二是政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企业开办服务升级为“1050”标准,同步可预约银行开户,并赠送一套5枚印章,累计为新开办企业节省费用344.73万元。签署《四省九市市场监管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暨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协议》,进一步畅通政务服务一体化,便利准入准营。加强政务窗口建设,推行“预约办、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加班办、智慧办”和“特事特办、帮办代办”服务,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收到群众、企业表扬信10封。
三是经营主体活力充分激发。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33条”措施,深入开展“新春创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和“育苗”“壮苗”等行动,走访经营主体4870户,协调解决实际困难85个。全省率先召开广告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出台《鄂州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鄂州市促进和推动公益广告发展的实施意见》,3个广告业融合发展典型案例入选《湖北省广告业助推高质量发展经典案例汇编》。截至10月底,全市共新增经营主体18188户,实有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56127户,同比增长8.9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报送亿元项目信息8个,签约亿元项目2个。
四是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创建企业年报自主公示先行区,企业、个体、农专年报率分别为96.93%、98.34%、97.46%,全面完成省定目标。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办理信用修复1235户。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起联合抽查任务582项,部门联合抽查占比77%,高于省定40%目标,比2022年底提升了50个百分点。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案件占比50.96%。
(二)在围绕民生保安全上彰显新作为。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坚持“跟踪监督、指导培训、监管执法”与包保督导检查有效衔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已制作“两个责任”公示牌1.2万个,培训1.1万人次,督促整改督导发现问题9659个,包保督导完成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等多个指标位居全省第一,省食安委专刊推荐鄂州经验。持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实施“两档一策”风险排查防控。加强散装食品规范管理,全省首个出台食品监管类省级地方标准《散装食品作业管理指南》。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全省率先推进标准化农村集体聚餐“共享厨房”建设,餐饮质量安全智慧提升工程纳入省级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项目,圆满完成湖北国际物流峰会、省中运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充分运用湖北省智慧市场监管一张网(“鄂食安”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实施“互联网+”智慧监管措施,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4990户,截止目前检查覆盖率98.03%,问题发现率56.99%,问题整改完成率100%。推进省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完成食品安全抽检4289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31302批次,进度分别达到100.1%、292.6%,抽检不合格处置率100%,三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药品安全监管稳步推进。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监管执法,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135起,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刑案件线索10条,出具假劣药品认定意见12份。规范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在全市范围确定48家零售药店作为“废弃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49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6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74份,分别达省定目标的139.44%、107.94%、134.88%。
三是特设安全监管扎实有效。开展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电梯安全质量提升行动,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8份,整改安全隐患731处,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30起,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率达100%。利用“智慧监管一张网”平台,完成183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位居全省第四。全省首批加入并开通武汉城市圈963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完成三级网格救援体系搭建,覆盖全市7850台载人乘客电梯,累计应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194起,救出被困人员337人。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法治保障,在全省首个开展电梯安全地方立法,推动出台《鄂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四是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将13类157种重点工业产品纳入目录监管,完成质量监督抽查604批次。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质量技术帮扶风险排查全域行”活动,排查风险隐患182处,下架商品1517台件,查扣225台件,捣毁“黑心棉”加工窝点1个。连续三年在全省率先开展重要生活消费品风险监测,推进风险预警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向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中心报送消费品缺陷线索信息54条。
(三)在战略领航促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在全省率先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质量强市工作推进会3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举办卓越绩效管理模式、QC小组培训班3期,发布市级优秀成果34个,推荐省级优秀成果17个,我市临空物流、装配式绿色建材纳入省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服务质量品牌发展,组织开展第五届市长质量奖评选,推荐12家企业纳入“湖北精品”培育库,8家企业申报标准先进性评价,向省局推荐“首席质量官”典型案例2个、质量强国建设微视频2个、质量主题微视频8个,我局获组织奖、2个视频获三等奖。建成9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县域覆盖率100%,1个服务站入选省级示范。
二是标准化战略成势见效。完成《数字乡村建设基础信息规范》《数字乡村运行中心运维服务规范》2个地方标准立项,《630Mpa级热轧肋钢筋应用技术规程》《散装食品销售作业指南》等3个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导省级在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个,新申报省级试点示范2个。鄂州“公物仓管理和服务”通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批准立项。鄂州“冬梅护理”获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考核合格项目,也是湖北省唯一在列项目。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指导52家企业完成对标技术方案编制。
三是知识产权战略加力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高位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全市有效商标注册总量10272件,同比增长10.07%;有效发明专利1325件,同比增长28.39%;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39件,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4.65件,两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三。鄂州市被省知识产权局评定为“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城市”。推进专利转化,对13家企业17个项目给予专利奖补金额近百万元。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发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白名单企业4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869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6.79%。支持重点项目专利优先审查,花湖机场24项专利申请已获得优审支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市检察院授牌3家企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站”,配合市法院建立葛店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核查非正常专利64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3件,办理专利纠纷60件,完成商标侵权维权援助1件。
(四)在维护秩序严执法上收获新战果。
一是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好转。锚定统一大市场目标,推动公平竞争政策深入实施,共审查新增政策措施196件,修改4件,纠正6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草案;抽查、交叉检查、部门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73件,修订8件、失效22件;委托第三方机构清理评估政策措施2303件,评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6件。工作作法在全省反垄断工作会议作交流发言。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有奖销售、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14起,结案11件。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3起,案件查办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经验在全省系统交流发言。
二是重点领域监管全面加强。聚焦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切做好价格监管执法,查处某中医门诊部哄抬价格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市场监管总局采用,在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涉企收费、教育收费、粮食购销和殡葬服务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全市市场价格秩序总体稳定。健全和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行政约谈广告发布、民营医院、医疗美容等机构单位44家,推进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6起互联网广告案件、11起医疗美容案件。强力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持续开展“四大安全”、侵权假冒、网络交易、计量器具等专项执法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长江禁捕,共查处一般行政执法案件633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2件,2起案件入选省局典型案例。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整治传销“斩草除根”行动,捣毁传销窝点377个,查获涉传人员1604人,行政处罚参与传销案件49件,公安刑拘48人。
三是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探索“双网融合”鄂州模式,建成全省首家12345和12315“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协同新平台,维权效能和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省局在鄂州召开全省现场会。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3.0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8.3万元。12315效能评价全省第一。深化“放心消费在鄂州”活动,全市共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8个、市级维权站46个。强力开展预付式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责令72家预付卡管理不规范商家整改,对3起预付卡消费欺诈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20余万元,得到人民群众好评。同时,联合市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全省首创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支持群体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民事权。
(五)在从严治党强队伍上迈出新步伐。
一是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握“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做细做实党建“一品牌两项目”工作,推进“小个专”党建两个覆盖,探索外卖送餐领域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提升。
二是稳扎稳打夯实基层保障。部署开展“强基提能”三年行动,向各区局、分局划拨专项资金250万元,支持基层开展市监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西山所已被省局推荐为全国首批五星市场监管所,国家总局即将进行考核验收。承办全省质量监管、消费维权培训班,举办年轻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以及执法办案、食品安全、“两品一械”等业务培训班,召开知识产权、智慧监管等培训会,各业务科室深入基层上门培训指导54场次,基层履职能力明显提升。我局荣获全省系统多项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三等奖。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六个中心”挂牌正式运行。
三是立行立改接受市委巡察。以接受市委巡察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整改完成率100%。受理巡察移交信访件6件,已办结6件,办结率100%。整改过程中,对巡察反馈面上问题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9人。
四是盯紧盯牢防控廉政风险。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整改问题7个。高效完成省局行风建设6起转办件办理,自查整改行风建设问题15项。签订廉政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和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开展作风纪律检查12次、专项督查12次、发布通报5期,在重大节日发送清廉提醒短信700余条。严格管理干部,强化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协助驻局纪检组核查问题线索4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处理党员干部11人次。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鄂州市局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锚定守底线追高线、创品牌争一流目标,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着力在“六个聚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鄂州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一是聚焦改革创新,以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经营主体关切,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目标,持续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市场主体除名制”等准入准营准出改革,积极争取更多的省级改革试点项目,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示范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持续开展“新春创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深化“育苗”“壮苗”等行动,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加强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经营主体成长壮大。
二是聚焦民生福祉,以更严要求守牢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系列整治行动,强化抽检监测,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和闭环管理,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深入实施。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厨房提档升级,打造“湖北样板厨房”。加强对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特殊管理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幼儿化妆品及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排查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建立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预防、调查处理、统计分析与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推进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加快武汉城市圈963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推广运用,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和监测预警制度,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聚焦质量品牌,以更好成效服务发展大局。推进《鄂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申报、实施省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企业申报“湖北精品”、长江质量奖,做强鄂州质量品牌。实施公共服务质量攻坚行动,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推动各领域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公众质量满意度。抓好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对标先进促进质量提升。落实《鄂州市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力度,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五大工程”,推进高价值专利、鄂州品牌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工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试点城市。
四是聚焦统一市场,以更大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围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增量审查,着力破除“隐形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监管。紧盯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打好民生价格监管、合同行政监管、广告监管、农贸市场监管、计量器具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商业秘密保护、打击传销、打击侵权假冒、扫黑除恶、长江禁捕等“组合拳”,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深化“放心消费在鄂州”活动,培育40家放心消费示范区域或企业(商家),以点带面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新维权机制,巩固扩大12315和12345“双网融合”成果,健全“互联网+在线和解”新模式,推动建立小额消费纠纷速裁、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制度,提升维权效能。
五是聚焦三个监管,以更高标准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信用监管,综合运用年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手段,促进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抽查结果部门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提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占比,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常态化。推进法治监管,健全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水平。推进智慧监管,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省局“三网一中心”智慧化市场监管平台运用,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六是聚焦从严治党,以更硬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将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协调推进、相互促进,争创“红旗党支部”。持续推进“强基提能”三年行动,开展三星、四星、五星市场监管所创建,加大业务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力度,夯实基层履职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监督执纪,以高压态势正风肃纪,为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政治保障、队伍保障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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