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为规范涉考期间商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行为,保障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维护好考试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管部门特提醒告诫如下:
1、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售卖考试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广告。
2、严禁在居民小区、酒店等地发布高音广播喇叭和视频类广告影响考生休息。
3、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官方指定”、“押题准”、“保过”、“保证提高分数”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4、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
5、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6、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与“双减”政策相违背的校外培训广告。
7、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借高考、中考劝诱、助长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诱导过度消费的广告。
请各位广告经营和发布单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强广告审查,严禁发布以上广告和其它虚假违法广告。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 “12315” 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