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9801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16日 |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6日 |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根据《中共鄂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应战疫情防控彰显新作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场就是战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全员出动,担当拼搏,在大战中践行了初心使命,在大考中彰显了履职作为。疫情期间,全系统共组织在一线从事疫情防控工作人员439人,其中党员386人。市局和葛店分局被评为全市疫情防控先进集体,有4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一是快速出手稳物价。针对疫情初期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物价上涨过快的突发情况,快速反应,从快从重查处2起哄抬口罩价格违法行为,迅速稳住物价、稳定人心,得到市领导肯定和人民群众点赞。同时,将价格监管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的重点,打出市场巡查、督察约谈、警示告诫、政策抑价、严管重罚等“组合拳”,强力稳价保民生。疫情期间,先后制发《关于禁止哄抬口罩等医药用品价格的警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代购配送环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告》,约谈6家批发经营连锁企业、5家蔬菜批发企业和1家猪肉批发商,对7家定价偏高的零售配送企业下达《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函》。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3万余次,现场责令改正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136个。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案件12起,其中查处的卫斌生鲜超市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案入选国家总局曝光价格违法五大典型案例。
二是广调货源保供应。在全市稳固建立了13家配送企业、116个配送点,并派出专人实行驻点监管,确保菜品质量和价格透明,保障我市升级封闭管理期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疫情期间,全市系统共配送蔬菜包30.18万个,粮油包24.85万个,猪肉38万斤。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共协调购买N95和3MN90口罩480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12000只、84消毒液152件、喷雾消毒酒精16件、红外测温枪755个、体温计7100个,为医药经营企业协调车辆跨区域运输防控物资3车次。
三是精准监管护安全。检查农贸市场1130个次,严格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督促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工作。对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户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共检测人员4635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8家定点供餐单位实施“五个从严”监管,开展食品快检54批次,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督应急抽检49批次,完成了贵州、北京抗疫医疗队、雷山医院建设者饮食安全保障任务。对全市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涉药械单位1890余家次,查处假劣药械案件5起。抽查口罩、洗手液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产品68批次,检定医疗机构及企业医用器具和体温枪1200余台件。
四是下沉社区抓防控。组织91名干部参加北门社区疫情防控,成立3个临时党小组,严格进行封闭管理,每班安排至少2人进行24小时值守。同时建立16个微信群,组织4支青年突击队,累计为北门社区居民配送生活物资6830批次(日均为近200次),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系统共下沉社区(村)295人,党员258人。包保社区(村)12个,值守卡点18个,累计为3600余户居民配送蔬菜、米、油、面、肉、鱼、蛋、水果15500余批次。疫情解封后,社区居民先后4次到我局赠送感谢锦旗。
二、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我市实现疫后重振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抓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30条”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不断推进市局牵头和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我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一是抓市场准入优化。全面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实现了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成本“0费用”。争取政府购买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送三免”服务,共免费赠送印章3606枚,为企业节约费用近20万元。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一照通”改革试点,全市市场监管“一照通”系统已归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11.28万份,行政许可证3万多份。加大“全市通办”推广力度,实现全市市场主体各类登记注册就近办理。探索实行豁免登记,允许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项目。“我要开饭店”一事联办试点经验被全省定标推广。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面推广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企业电子身份认证,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制,市场准入环境不断优化。截至10月底,全市共新登记市场主体10253户,同比增长5.97%,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2815户,比去年末增长5.65%,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27676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4.53%,同比增长8.46%。
二是抓企业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以“保市场主体发展”为重点,先后出台4份有关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文件,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90%以上。同时,聚焦疫情对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冲击以及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局领导定点联系挂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扎实做好包保企业联系工作,组织不同行业市场主体开展座谈,积极收集问题、听取建议,并突出守护“菜篮子”、守护“药罐子”、守护“饭馆子”,深入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走访帮扶活动12次,解决复工复产突出问题8个。开展“融资助企”服务,出台《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复工复产融资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市个私协会服务平台,为个体户、小微企业融资4.17亿元。帮助612家复工复产企业检定校准计量器具11325台件,减免检定校准费用280.2万元。指导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疫情期间为企业减免相关检验检测费用60余万元。
三是抓新型监管机制。推广运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梳理和认领监管事项191项(其中省级185项、地方6项),为全市20个相关部门开设“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账号,19家单位完成了“一单两库”建设,下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23项,已完成抽查主体1403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5次。推进信用监管,企业年报公示率达到89.32%,涉企信息累计归集共享128万条,313家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221份,其中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问题文件”15份,废止14份、修订1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已对5起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维护市场秩序取得新进展
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把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打市场违法行为,严防市场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底线,为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严守四大安全。突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领域,大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各行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推行“绿黄红”三级警告制度,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工作做法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上得到肯定。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全市70%食品销售者完成风险评级。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全市361家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100余户次,排查隐患190余处,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2起。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进口冷冻海鲜食品的排查力度, 对厄瓜多尔冷冻白虾、SIF3218巴西带鱼和俄罗斯带鱼、批号SIF421巴西冷冻牛肉和来自广西防城港等冷冻产品开展重点排查,配合卫健部门采样检测6522份样品,抽检重点场所从业人员1114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完成食品抽检3231 批次,其中普通食品抽检2154批次,合格率98.1%;食用农产品抽检1077 批次,合格率97.5%,检测结果和核查处置效率100%,全面完成3批次/千人的全年抽检计划。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文明用餐、公筷公勺行动,培养消费者健康用餐习惯,营造全社会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突出重点,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行为、药械网络经营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涉药单位2165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78份。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56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0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3份、药物滥用报告242份。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共排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82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129处。推进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针对71台电梯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放《有关电梯安全风险的告知函》,并督促整改到位。编制2020年全市产品质量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强化日常监督抽查,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二是严打市场违法。突出不正当竞争、民生价格、虚假宣传、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保护、消费欺诈、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市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4件。开展转供电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274家转供电主体下达《关于落实电力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书》,清退多收电费456.09万元。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微商)329家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00余条,责令整改网站5个,整治和规范网络直播行业。扎实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商超2097家次,餐饮经营户12675家,整改问题90个。突出“打、防、控、管、宣”,开展打传规直行动,捣毁传销窝点151个,遣散传销人员34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我局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力投入创文、创卫和防汛救灾,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价格监管和市场秩序维护,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局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体二等功。
三是严管消费维权。联合24个部门制发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放心消费在鄂州”活动,实现创建工作部门全联动、市区全覆盖,2020年全市已创建市级示范商户129户、市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43户。推进12315维权网络建设,截至10月底,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5087件,同比增长25%,其中投诉3059件,举报878件,咨询11150,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2.94万元。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环境治理,聚焦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紧盯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促进了依法诚信经营。发挥消委组织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开展线上315纪念日活动、“市长带货”消费宣传活动、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活动,鼓励公众举报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工作格局。
四、依法行政水平达到新高度
把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法治市监建设,始终在法治的框架下服务发展、推进改革、强化监管、保护权益。在全系统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坚持用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把法律作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决策、谋发展、办事情的首要标准。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强监管、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印发《2020年度市场监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将法治建设与职能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目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中共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中共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决策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原食药局、工商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议废止2部,保留1部,修改1部;清理以市委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件,对其中3件建议废止,3件予以保留。
二是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有序开展执法工作。出台《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并编制《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按照《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及时进行线索通报。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组织12名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参加考试,通过率100%。特别强调端正执法理念,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疫期间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结合反面典型案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面查找执法不文明、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夏和平律师作为市局常年法律顾问,对重要制度措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委托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战略合作协议签订、行政合同等出具法律意见,为市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提供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组织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把宪法的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的推动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在市场监管部门得到有效贯彻和弘扬。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法律讲堂、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升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适应“大市场、大监管”需要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五、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国家总局“六者”职能定位和省局“五线”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抓改革、护公平、保安全、提质量、惠民生、转作风、促融合”工作主线,着力构建科学高效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疫后重振,为鄂州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三城一化”建设,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围绕抓改革,更大力度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升级企业开办“210”标准,落实准入准营“一照通”、全程电子化登记等便利化服务措施,深化“一事联办”“一网通办”服务,探索一般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秒批“智慧办”,降低企业准入成本,实现企业开办更加优质高效。巩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实现中央层面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管理全覆盖。加强放管衔接,强化信用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要求,推进部门联合、协同高效监管。探索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强制退出制度,完善优胜劣汰长效机制。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大数据查询、许可审批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推进非公党建示范升级。
二是围绕护公平,更大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深入开展“公平竞争执法2021行动”,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持续深化侵权假冒、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突出重点领域,不断强化民生价格领域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农贸市场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整合数据资源,发展大数据信用服务市场,加强对市场环境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大包容审慎监管力度,探索靶向监管、风险监管、精准监管,对依法诚信、低风险市场主体,降低检查频次,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少扰。
三是围绕保安全,更大力度加强四大安全监管。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推动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防控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市场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推进食品安全“双安双创”,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重点食品、保健食品和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强化网络订餐监管和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善药品安全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中药饮片,无证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化妆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推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探索电梯智慧监管和安全责任保险。强化危化品及其包装物、食品相关产品随机抽查,严格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加大成品油、车用尿素、商品煤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是围绕提水平,更大力度开展法治市监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抓好法制宣教、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质量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合法性审查。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管理,完善落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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