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934 | 发文字号: | 鄂州市监抽告【2021】14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2021年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监督抽检中。经抽样检验,鄂州市葛店肖记餐馆餐饮单位的使用餐饮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抽检计划,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对鄂州市葛店肖记餐馆平盘 (抽样单编号DC21420705484831441 )、圆盘(抽样单编号DC21420705484831442)、汤碗(抽样单编号DC21420705484831443)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6月16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出具检验报告认定上述当事人所使用餐具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因鄂州市葛店肖记餐馆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调查。 经查,鄂州市葛店肖记餐馆的餐具使用前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上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9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清洗后消毒时间不够所致。
企业整改情况:加强餐具的消毒清洗消毒,要求餐饮具清洗后必须放消毒柜消毒30分钟以上。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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