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5-04828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鄂州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2、预算金额:150000.00元
3、服务期:2025年8月前设立鄂州市公共服务质量问题反映处理窗口,受理群众意见建议。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培训,监测形成《2025年度鄂州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等相关研究成果。
二、项目内容:
(1)设立鄂州市公共服务质量问题反映处理窗口。
2025年8月前设立鄂州市公共服务质量问题反映处理窗口,收集群众有关公共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督办落实机制。
(2)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培训。
组织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培训,参训人员不少于40人次。
(3)开展年度公共服务质量监测
制发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在鄂州市各区域采集样本,形成鄂州市2025年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
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指南〉的通知》(质检质函〔2019〕2262号)。
GB/T 19039-2009《顾客满意测评通则》、GB/T 26316-2010《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服务要求》。
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公共服务质量问题反映处理窗口应设立在鄂州市辖区,有完善的受理处置流程,对外办公时间覆盖法定工作日,每日时长不低于6小时。
3、公共服务监测方案设计应符合科学性、实践性、可比性,确保测评结果真实可靠,反馈市民对鄂州市各区域公共服务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科学客观地反映鄂州市公共服务质量发展水平。
4、监测范围覆盖鄂州市各区域,包括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临空经济区、葛店经开区。每个区域采集分析有效样本不少于300个。
5、供应商需成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了解鄂州市公共服务现状,熟悉本地语言和环境,并有从事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研究的工作经验。工作组主要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学术背景、相关资质职称。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文件获得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7月22日,每天上午 09:00时~12:00时 、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06室
六、询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询价文件送达地点: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06室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10时前(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供应商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标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及时间
1、地点: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2、时间: 2025年7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八、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 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
3、联 系 人: 邱凯林 高小林
4、电 话: 027-60670232/60670211
九、信息发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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