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联政策: | 367942 |
二、背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三城一化”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服务大局的作用,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更大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为鄂州实现疫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全省最优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问答设计:
1、问: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一个地方发展环境最重要的内容,市场监管局是服务发展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请问你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实现了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今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点名表扬鄂州,我市被评为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去年以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局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我市企业开办时间由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最快可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登记为即办件,最长不超过0.5个工作日,换发执照等12种情形实现立等可取,印章刻制不超过0.5个工作日,初次申领发票不超过0.5个工作日。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市106项涉企审批事项已实现直接取消行政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累计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登记业务2292件,其中:告知承诺218件,优化准入服务2074件,惠及2000多户企业。三是着力精简市场准入环节。大力推行市场准入“一事联办”登记,实现了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事联办”、“一件送达”。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将“一审一核”审批模式改为“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的审批机制。四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企业网上名称自主申报、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应用,大力推行“零见面、零跑路、零纸质”企业登记工作机制。目前,市场主体准入40项登记事项、行政许可22大类219子项全部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实现“一网通办”。共网上办理登记3409件。五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将121个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子项承诺件变成即办件,对不能当场办结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至50%以上,特种设备生产和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由法定的3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探索推行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模式,行政审批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六是加强信用环境建设。运用“一张网”“一平台”推进跨部门涉企信息全量归集、依法公示,累计归集数据128万余条,企业、个体、农专年报公示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市场主体1931家。强化信用约束,纳入异常名录定向抽查问题企业25家、未年报企业2153家,联合有关部门对400余家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取消资格28家。七是助力创业创新。实施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战略,出台《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全年落实专利名标奖励资金230.8万元,3家企业入选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30件,全省排名第三。查处侵权仿冒案件12件。
2、问: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又将如何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
答:今年以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深入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并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题,在市两会上进行了主题发言,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同时,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任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创新等,分别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12条意见》以及《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内容包括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登记许可“无接触”式办理、依法实行豁免登记、优化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全面推进“一事联办”、“全程网办”、“一窗通办”、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范围、试行食品销售网络经营备案、提升主体退出便利度、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加大融资纾困帮扶力度等,通过这一系列硬措施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省委省政府于5月14日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全省推进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又围绕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召开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作为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突出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13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求,大力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下一步,我局还将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以“全面对标一流标准、赶超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追求,深入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在我市落地生效,为把鄂州打造成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地区做出积极贡献。
3、问:企业开办“210”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
答:省委、省政府为了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制定了《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措施》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规范,提高企业注册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210”标准,即: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社保登记4个环节压减为“一表申请”、窗发放”2个环节,实现企业开办1天内办结、开办成本零费用。
4、问:市市场监管局在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施?
答:我局在市场主体准入上,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做到“非禁即入”。在特殊行业准入方面,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鄂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所列清单做好有关市场主体准入相关工作。制订《鄂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制”。对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市场主体在办理设立、变更时,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不再需要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流程,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
5、问:企业退出市场便利度也是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在这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我局正在与省局积极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或债券债务已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均可申请简易注销。同时,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告20天,免除公告费用,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将企业注销服务纳入“一网通办”系统,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
6、市市场监管局是如何推行“一事联办”的?
答:我局以一次办好“一件事”为目标,对涉及多个科室、多个办理环节的业务进行流程再造、环节精简,变“一事项一流程”为“一件事一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流转”,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跑多个窗口、重复提交资料、多次排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事的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事联办”、“一件送达”。其中:“我要开餐馆”、“我要开副食店”、“我要办个体”、“我要办公司”、“我要开物流公司”等五件事正上线试运行。
7、问:没有实体店铺,不囤货不发货,只在淘宝天猫或者是抖音等网络平台进行食品销售,能否办经营许可证?
答:近年以来,随着社交平台的不断兴起,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帮助生产厂家做代理、推广,成为了一种新兴模式,针对这种趋势,我局试行食品网络经营备案的方式,申请人到相应的辖区监管所进行申请,提交相关的资料,作出承诺后,当场发放备案表,之后在市局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日常监管人员则利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进行日常监管。这是一个新兴的模式,我们也正处在摸索的过程中,但是我们始终坚持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8、问:疫情期间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需求增加,想要生产或者销售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应该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答:疫情期间口罩等医疗物资极为紧缺,许多人都想要进行生产和销售,那么申请人需要明确,口罩分为医用及非医用,医用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它的生产许可需要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向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发证。特种防护口罩的生产许可已于2018年取消,所以如果是进行非医用口罩生产,可以在办理营业执照后直接进行生产。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申办企业备案由市场监管部门合并办理”,即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即可,若需要办理备案,则根据湖北政务服务网的材料清单,进行网络申请。
9、问:我是一家电梯安装单位,现在想办理电梯安装告知业务,请问如何办理?
答:为方便企业,根据就近、便民的原则,目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有两种模式:一是线上模式,申请人登陆“湖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自行申报告知,不用跑路;二是线下模式,可到市民中心市场准入窗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鄂州分院均可办理。
10、问:我想办理叉车证,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规定,首次申请需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初中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体检报告(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到市民中心市场准入窗口报名,经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11、问:目前我市在商标品牌发展和专利申请与授权方面,具体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目前我市执行的鼓励政策主要有两项:一是根据《鄂州市商标战略发展规划(2012-2020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标品牌发展奖励标准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5〕53号)奖励政策规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奖励60万元,对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10万元 ,对获得国际商标注册奖励5万元。二是根据《鄂州市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鄂州政办发[2017]48号)第九条以及市科技局《关于贯彻落实<鄂州市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鄂州科技[2018]12号)文件规定,对全市企业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发明专利以及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兑现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12、问: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公平竞争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营造公平竞争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护航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5月初,我局作出部署,在全市开展“公平竞争执法2020”行动。此次行动旨在聚焦市场竞争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公平竞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主要突出四项重点: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全面清理与市场经济活动有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优惠补贴等规定和做法。当前重点加快清理不利于复工复产复市和公平竞争的各种临时政策措施。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同时组织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预防和制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实现审查主体责任全落实,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全到位,确保市场竞争充分、公平、有效。
二是加强反垄断执法。依法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聚焦原料药、建材、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市场垄断高发易发行业领域,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案件。纠正越权行使招标权、定点供应权、强制经营者集中、强制划分采购供应市场等规定和做法。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损害市场竞争行为,特别是以项目库、名录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限制准入、指定交易,以及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等行为。
三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查处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行为、违规营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日用百货、烟酒类等商品的市场混淆行为以及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是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打击汽车配件、燃料、儿童用品、电子电器、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食品、汽车配件、特种设备、半导体等品类质量违法行为。 加大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违法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等查处力度。依法打击专利侵权行为。
12、问: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一是行政责任,主要指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人做出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以及直接用于侵权的工具等。二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这几种民事责任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是刑事责任,主要有: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13、问:听说今年湖北企业年报日期有变化,请问有什么样的变化?
答:为进一步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总局根据湖北疫情实际,同意对我省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一是企业年报时间延长三个月。2019 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时间由 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9月30 日,在此期间,企业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更正其年报信息。2020年7月1 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对于未年报企业,暂时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9年度年报工作参照企业执行。二是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六个月。2019 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 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统一延长至 2020 年12月31日。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广大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信用约束。在此期间,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更正年报信息。
14、问:我们经常听到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到底是指什么呢?为什么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答:“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一方面,伴随着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传统的监管方式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需要建立更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领域存在多头重复监管、“任性执法”等问题,也加重了企业负担。“双随机、一公开”解决了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15、问: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
答:一方面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轻微违法、社会影响较小的违法行为施行“首次不罚”,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进行整改,教育市场主体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喻志斌,联系电话:027-606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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