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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鄂州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联政策:

63日,市政府出台了《鄂州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鄂州政规20242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行动计划》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落实规划任务的需要。党的二十大以来,国家、省、市分别出台了《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湖北省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鄂州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从顶层设计上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推进鄂州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出台具体的落实措施,为产业发展提供相应支撑。

二是原有政策延续的需要。十三五时期,我市出台了《鄂州市推进广告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由于原文件到期清理废止,原有扶持广告业发展的奖励政策没有了依据。本次起草行动计划,除延续原有的政策奖励项目外,还增加了新的奖励、补助及一事一议项目,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提高了原有的奖励标准。

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市广告产业还存在集中度低、服务水平弱、转型不快、人才短缺的问题,相关指标在全省占比不高,与周边地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行业发展现状与高标准建设武汉新城和花湖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的要求不匹配,亟需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迎头赶上。编制出台《行动计划》,对提升我市的产品影响、城市形象、综合竞争实力,推动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2023912全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我局根据会议精神并结合前期调研资料,着手编制起草工作,经过几轮修改后形成《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截至目前收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26家单位意见建议其中19家单位无意见,7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10条,吸收采纳4条,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1条,对部分采纳和未采纳的意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并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五个部分,主要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广告产业锻长补短行动,打造广告服务品牌加快构建影响力大、竞争力强、普惠多元的广告产业新体系,为鄂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5年,力争全市拥有10家以上经营额过1000万元的广告企业2家经营额过3000万元的广告企业;培育并争创国家一级广告企业1家、二级广告企业12家,三级广告企业15家;扶持发展1家省级广告产业园区,3家省级广告基地;新建广告人才培育基地1个,广告人才库人才数量达到40人。

(三)工作任务。根据鄂州独特的人文和区位优势特点,通过加强广告市场培育、提升广告产业发展质量、加快广告产业园建设、促进广告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加强广告监管提高治理能力、推动公益广告事业发展这七个途径推动鄂州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支持。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我们在财政、投融资、税收、用地、其它等五个方面草拟了支持政策。其中在财政投入支持政策方面有4条奖励措施。

1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称号,且落户企业达到国家级10家、省级5家以上运营主体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的园区,分别一次性奖励园区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

2对新获得省广告产业孵化基地、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广告创作基地称号,且运营主体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孵化企业达10家以上,培训人才1000人次以上、创作作品达100件以上的广告产业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基地运营主体30万元;

3对获证明商标CNAAIII使用许可的广告一级、二级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该项奖励不重复享受。对在中国广告协会组织的中国或国际广告节上获得金、银、铜奖作品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

4对广告营业额年收入达到5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含)至5千万元(不含)、1千万元(含)至3千万元(不含)新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的广告经营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原已入库广告企业营业额年增长额达到20%,每次奖励5万元;年增长额达到10%以上的,每次奖励2万元。

一个申报年度内同一企业同时符合第1条、第2条、第4条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其中一项奖励措施。以上各项财政奖励补贴,纳入市财政奖补资金统筹安排。

其它四个方面都是在现有的制度下对广告企业进行优待。

     (五)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测评估、做好服务引导等方面,为鄂州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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