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除名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3-09-04
  鄂州市蓉城石棉水泥制品厂、鄂州经济开发区鑫源生态休闲会所、鄂州市传志快运有限公司、鄂州市恩浩贸易商行、鄂州市晓天下装饰有限公司、鄂州市蚁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龙锦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蕴德实业有限公司、鄂州市铭墅轻质墙板厂、鄂州市炫钼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嘉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市中洲工贸有限公司、湖北石化复合肥厂、鄂州市熊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鄂城区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本局对单位作出除名决定除名后,你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

自除名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你单位经税务部门确认已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同时已纠正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行为的,可向局申请除名修复。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一畅         联系电话:027-60876139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6号  邮编:436000

 

             鄂州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4     


 附件: 市场主体除名决定书(鄂城市监除名决〔2023〕20001号—鄂城市监除名决〔2023〕20014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56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19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 联系人:汪 颖 联系电话:027-6067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