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联政策: |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鄂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管理办法(试行)》(鄂州市监〔2024〕56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鄂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它的背景依据有哪些呢?
答:2023年10月7日,国务院出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提出“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加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政策支持力度,稳步推广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风险补偿基金等机制安排,优化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模式。”2024年7月,为引导和扶持鄂州市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实现市场价值,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人行鄂州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鄂州监管分局于2024年7月4日印发《关于促进鄂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州市监〔2024〕33 号)文件,该文件指出“支持重点行业优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对于符合条件并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经综合评估按照不超过当年贷款利息的 50%给予企业最高 10 万元的贴息支持。”为进一步完善该文件规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条款进行充实,市局制定了《办法(试行)》。
问:为起草《鄂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做了哪些工作?
答:2024年7月19日、8月22日,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其他市州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进行调研,学习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答:根据《关于促进鄂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州市监〔2024〕33 号)文件精神,市局对4家联合发文单位征求意见,并挂外网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4家单位书面回复无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问:《鄂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管理办法(试行)》有哪些主要内容?重点需要注意什么?
答:《办法(试行)》共分五个部分,分别是总则、支持范围及标准、申报与审核、监督管理、附则,共14条。
(一)总则(1-5条)。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政策依据、实施原则等。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按照《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鄂州政办法〔2024〕25号)进行管理,其分配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6-7条)。规定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的条件及贴息应遵循的原则。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标准和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为基数,按照不超过实际还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贴。贴息时间从银行计算利息之日期最长不超过1年。一个企业同一质押项目只能申报1次贴息,对同一企业的贴息支持不得超过3次。
(三)申报与审核(8-9条)。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及审核要求。
(四)监督管理(10-12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发放的贴息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办法(试行)》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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