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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3893 发文字号: 鄂州双随机办〔2024〕7号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文件类型: 一般工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鄂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拓展到市场监管领域各单位,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力争用1年的时间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三、主要任务

全面有效归集企业信息。依托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构建全省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以下称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涉企信息推送至公示系统进行有效归集。

对企业信用等级实施自动分类。在省级部门统一对全省企业类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基础上,对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的分析,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记于企业名下,按月动态更新,仅作为全市市场监管各部门及相关部门共享共用的内部参考依据,不得向社会公开,不得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

常态高效运用监管平台。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为依托,按照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接口规范,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结果与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对接,建立信息归集、分析加工、共享应用闭环模式,满足市场监管领域各单位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应用。

依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各部门在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可根据需要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共享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数据支持。

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和效果评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至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与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推进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不代替市场监管各相关专业领域对企业的分级分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链条监管。市场监管其他专业领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也可以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探索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企业预留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

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实时监测预警。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三网一中心”平台功能,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根据各专业领域监管需求、监管重点,把握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选取若干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项,如异常注册、异常变更、投诉举报异常增长等,进行实时监测,对企业风险隐患及时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措施,依法处置企业风险隐患。

强化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研判处置。增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全局意识和系统思维,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发展变化的综合分析,提高监管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通过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区域性、行业性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研判,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采取定向抽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探索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丰富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在守合同重信用、湖北精品认定活动中,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考量因素。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时,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探索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确定告知承诺的适用对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提供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实现信用风险与企业利益正向关联,推动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四、保障措施

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监管效能持续稳步提升。

)严格责任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主要服务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不得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要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的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对于违规泄露、篡改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做好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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